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,为鼓励药企生产
低价药积极性,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,国家取消283种低价
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,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 、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。
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,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有关做好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,抑制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 ,各省(区、市)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。
为规范企业定价行为,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对价格变动频繁或变动幅度较大的,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,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;对不合理提价要依法重点监管;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,要依法严肃查处。
据价格管理部门和一些药企介绍,近年来,一些药企在政府药品招标采购中恶性竞争,部分纳入医保范围的低价药招标价格远远低于生产成本。加上原材料、劳动力和环保等成本不断上涨,部分药品用途不广、用量少等原因,一批日均费用数元以下的药品厂家限产或停产,导致患者用不上低价质优的药品,其中包括部分急救用药,如每片几分钱的治疗心衰用药地高辛。
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,新政策是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”的要求在药品价格管理中的实践,能够调动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,有助于保障低价药品供给,在保障患者健康福利的前提下降低药品的总体费用支出。
■新闻分析
低价药会大幅涨价吗
政府为什么这么做?这会不会导致这些药企大幅度提高药价,增加患者用药负担?记者就此对政府有关部门、药企、患者和医生等进行深入采访。
由于“以药补医”机制和一些药企在招标中恶性竞争等问题,许多低价经典老药医院不愿意用,造成需求萎缩,而需求减少更使药企不愿意生产。一些低价药供应不足乃至断供成为常态。
尽管部分公立医院在新一轮医改中取消了药品加成(医院销售药品可以在进价基础上加收15%的“提成”),但多数大医院依然离不开药品加成。治疗同一疾病,单价几毛至几元的药品显然不如几十元上百元获得的提成多,低价药在不少医院遭受冷遇。
更令低价药生产企业雪上加霜的是,一些企业在各地组织的医保用药招标采购中,为抢占市场份额,不惜以亏本价格进行恶性竞争。
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葛智勇介绍,这家企业生产的黄连素100片(每片0.1克)制造成本约5.9元,国家最高零售限价为9.5元,去年7个省份中标,平均中标价为5.89元,最低中标价只有1.4元。
同时,受质量标准提升和原材料、人工等价格上涨等影响,药品生产成本逐年上升。如果没有这次出台的新政策,低价药不但难以涨价,还要应对市场竞争对手在恶意竞争中施加的降价压力,更多的低价药会遭遇停产或限产。
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、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,放开最高零售限价,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。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引导,防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。另外,有关部门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,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。
常峰认为,不必过于担心低价药价格上涨,日均费用标准起到封顶控制阀的作用。“与担心低价药品价格的有限上涨相比,我们更担心低价药消失,这会导致我们不得不用高价药品。”据新华社
■业界声音
可促经典老药回归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,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。对此,青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获知此消息,等省里出了具体文件,将进行落实。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,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有关做好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,各省(区、市)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。
“取消以往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,改为在单品种日均用药费用标准内,由生产经营者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后,药企就可以自主定价了,这是个好事。”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洪义说,这样可以促使一些经典老药回归。
“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。”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鹏说,这个消息他从网上看到了,他觉得对他们生产企业来说是有好处的。“现在在限价的情况下,真正规范生产的企业,根本就没有利润空间,这就导致了一部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影响了药品的质量,如果是想保证质量那就得亏本。”陆鹏说。
青大附院副院长董蒨认为,取消最高零售价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吃得上便宜药。对市民关心的自主定价会不会太高,他说,国家已经规定了生产企业可在一定的前提下自主定价,而且这些药都属于常用药不是垄断药,在市场竞争中,不会出现太高价格。
记者 韦丽丽 娄花
(来源:半岛网-半岛都市报) [编辑: 盖晓君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