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泳池如何避免“泳池热”?青岛疾控专家给出解答

2021-08-18 17:21 大众报业·半岛新闻阅读 (96018) 扫描到手机

半岛全媒体记者 齐娟

近日,多家媒体报道某地多人游完泳后出现发烧症状,经医院确诊为腺病毒感染,也就是俗称的“泳池热”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青岛市疾控中心专家给出了解答。

什么是腺病毒感染?

专家介绍,腺病毒感染主要发生在冬春季,容易在幼儿园、学校中暴发流行。一般来说,腺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、眼分泌物,经呼吸道或接触传播,也可通过消化道引起胃肠道感染。主要症状包括发热、咳嗽、咽部充血等。愈后好,一般无后遗症。病程10天左右,感染后可形成一定免疫力。

在夏季,腺病毒可以污染泳池的水,引起游泳者咽结膜热,所以也被称为“泳池热”。据报道,泳池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腺病毒感染约占30%左右,位列所有泳池微生物感染事件的首位,第二位的绿脓杆菌感染也只有10%左右。

如何避免公共泳池的腺病毒感染?

1. 需严格落实入池者的健康筛查

公共泳池管理方需严格落实入池者的健康筛查,所有发热者,腹泻病人、眼结膜炎患者或皮肤病患者等不得入池游泳,以防传染他人。没有了传染源也就不会存在所谓的腺病毒感染暴发事件。

2. 需严格落实游泳池水的卫生管理

未经严格消毒处理的游泳池极易导致腺病毒感染。建议各公共游泳池管理方加强游泳池的卫生管理,严格落实泳池水卫生消毒制度,定期消毒,严格消毒剂添加操作规程,自测核实,确保消毒剂添加准确,同时,定期监测水质。

(1)在身体不适或免疫力低下时,请勿前往公共泳池。

(2)疫情防控常态化下,要注意提前预约、错峰消费,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不放松,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限流措施。

(3)自备泳帽、毛巾、泳镜等个人用品;游泳前应冲洗身体,游泳时佩戴密封性好的游泳镜,减少眼睛接触游泳池水的机会;游泳后及时用流动的清洁水洗脸、洗澡,清洗泳镜、泳帽等;避免与他人共用毛巾、浴巾等公用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