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(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)新增门诊统筹结算渠道
为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,完善职工医保门诊费用保障政策,2月1日起,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(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)门诊就诊产生的费用,可以直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。
覆盖人群: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,无需定点签约,即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。对于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职工,可享受与本地同样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。
报销标准及报销范围:
提醒: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(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)为三级医疗机构。取消定点签约:自2024年2月1日起,取消职工普通门诊定点签约规定,全市医疗机构均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。
就诊及报销方式
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(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)为了进一步简化门诊患者的就诊流程,在原来人工窗口结算的基础上增加诊间支付、支付宝门诊统筹结算渠道,患者无需再为排队结算而烦恼。1.患者就诊: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患者本人医保卡(电子医保凭证)或身份证并主动出示,主动告知接诊医师您的职工医保身份。2.诊间支付结算流程:门诊统筹患者就诊时,医生开出处方后,为患者选择“医保支付”,患者出示电子医保凭证或医保卡即可结算。3.支付宝结算流程:(1)门诊统筹患者就诊时,医生开出处方后,系统将自动推送待缴费信息至支付宝。患者可在支付宝“服务消息”中找到医保订单待支付提醒,并完成支付。(2)选择需缴费的处方,点击【去支付】-【医保支付】-【去支付】,并根据提示进行操作,即可顺利实现医保门诊统筹结算。
特别提示:1.自费交费的患者不享受报销待遇,也无法累计起付线。2.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费用在我院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。